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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嘉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扬中市园丁路北侧城镇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扬中市环保局
新闻来源:扬中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1-16 10:48:00 字体【    】浏览次数: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扬中市嘉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扬中市园丁路北侧城镇化项目

建设地点

扬中市江洲东路以南、文化路以西、园丁路以北、翠竹路以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环球嘉惠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扬中市嘉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在扬中市江洲东路以南、文化路以西、园丁路以北、翠竹路以东建设扬中市园丁路北侧城镇化项目。项目投资3.7亿元,拆迁自建住宅楼5户、商品房143户、商业用房12户、机关事业单位3户(中共扬中市老干部局、扬中市图书馆、扬中市文化馆)、金融保险单位2户(中国人寿、中国财产保险)、扬中市商业对外贸易公司(圆缘永利国际娱乐会所)、扬中市电影院,拆迁房屋面积37.2。项目建成后,可出让商住用地37.2亩,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城市功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等。

工期措施: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机械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对运输车辆尾气、扬尘以及沥青烟做好污染防治工作,须对路面和堆场勤洒水、沥青摊铺时避开风向针对敏感目标的时段;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敏感点,严禁高噪声、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或夜间休息时间作业,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施的设备,除工艺特殊需要外其余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做好施工期建筑垃圾、土地平整弃方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工作。做好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一定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护措施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审批联系人:丁正龙

固话:0511-88365870 

Email:yzhbjspk@163.com 

通讯地址:扬中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7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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